巡察公告
作者: 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3-10-11 来源: 原创 点击:
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2023年10月中旬至2023年12月中旬,区委巡察组对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。
一、巡察对象
区委第一巡察组:巡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水利局、区应急管理局
区委第二巡察组:巡察区民政局、区财政局、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
二、巡察内容
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,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,加强政治监督、查找政治偏差。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,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;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“两个责任”情况,突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的监督;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、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;检查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,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各巡察组均开通举报电话、电子邮箱,并设置意见箱,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。
巡察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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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巡察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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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受理方式(接听时间:工作日
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2:30—5: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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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委 第一巡察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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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水利局、区应急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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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电话:17355660529
电子邮箱:dgqwxcb00@163.com
来信地址:安庆市大观区十里铺乡皇冠路政务中心3号楼3419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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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委 第二巡察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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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民政局、区财政局、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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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电话:18955605768
电子邮箱:dgqwxcb02@163.com
来信地址:安庆市大观区十里铺乡皇 冠路政务中心3号楼3422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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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巡察组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中共大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10月11日